臺灣民眾所得與消費往往因經濟發(fā)展產生變化。臺“主計總處”統計,2016年每戶可支配所得99.3萬元新臺幣、消費支出77.7萬元、儲蓄21.6萬元,與20年前比較,所得與支出皆增加,但儲蓄負成長。
在1997年的家庭收支調查中,平均每戶支配所得86.3萬元新臺幣,消費支出63.4萬元,平均每戶儲蓄22.8萬元。對比之下,儲蓄率下降約6%。
(編輯:安樂 實習編輯:楚華)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