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跳樓!你們快打119!”一男子情緒激動,站在一棟居民樓9樓的空調外機上,朝著下面大喊大叫的同時還在往樓下扔東西,該不明物體掉落后發(fā)出“咚”的一聲響,似乎有什么東西被砸穿了,剛剛從這兒經過的一位小區(qū)居民不禁冷汗連連,自己這是僥幸躲過一劫?
今年4月下旬,靜安區(qū)某派出所民警接到盧小某電話報警,稱自己的父親盧某某正站在窗戶外的空調外機上,大叫著要跳樓,還讓樓下的人打119報警,盧小某試著拉他進來,卻怎么都拉不動,無奈之下只能打電話報警。隨后,民警和消防隊員趕到現場,將盧某某安全地從空調外機上拉回了房間。
經調查,因盧某某在外背了諸多債務,不斷有人上門討債,盧某某的家人不堪其擾,決定不再讓其外出。
案發(fā)當天,盧某某因為想要出門卻遭到了家人的阻攔,一氣之下爬上了自家9樓的空調外機,為了發(fā)泄情緒,盧某某開始“任性”地往樓下扔東西,其中就有那把從天而降的斧頭。據目擊證人講述,當天盧某某往樓下扔的斧頭砸到了寶馬車,車子的引擎蓋當場被砸出了一個洞。
到案后,盧某某供認自己從9樓扔下一包紙質材料、一個塑料花瓶、一把木柄斧子。
經核實,盧某某高空拋物的行為造成樓下停放的寶馬車引擎蓋被砸穿,另一輛奔馳車后擋風玻璃被砸碎。
經鑒定,上述車損價值約為人民幣兩萬元。本案案發(fā)地是附近居民進出的必經通道,人流量較大,盧某某高空拋物的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雖未造成人身傷害,但車損已是不爭的事實。
近日,靜安區(qū)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盧某某批準逮捕。
檢察官提醒: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不僅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而且會帶來很大的社會危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因為高空拋物釀成慘劇的新聞屢見不鮮,但總有人不顧他人安危任性而為,檢察官在此提醒,高空拋物已入刑,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人民群眾安全無小事,“頭頂上的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守護。
(看看新聞Knews記者:王雪 李翔 編輯: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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