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北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近日傳出卸任之后受聘為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此事遭到民進黨“立委”群起攻之,“立委”蔡易余甚至口出惡言,批評馮明珠“真的是有夠不要臉”,“立委”羅致政則批評“毫不避嫌、膽大妄為”。
臺北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
民進黨還質(zhì)疑馮明珠,在卸任前自行將臺北故宮卸任院長赴大陸需申請的年限,由3年縮短為3個月,使得這次受聘北京故宮顧問,無需提出申請。民進黨“立委”還要求蔡英文當(dāng)局出入境部門,對馮明珠展開調(diào)查。
對此馮明珠強調(diào),年限由3年改為3個月,是因為臺北故宮事務(wù)并未涉及機密,并且都按照法定程序,經(jīng)“移民署”等單位核定,并非她所主導(dǎo)。她認(rèn)為許多單位同樣規(guī)定報準(zhǔn)期限僅有3個月,臺北故宮并非唯一特例。
臺北故宮博物院
馮明珠今天(9月10日)接受采訪時表示,受聘的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是“榮譽職”,非有給職,她認(rèn)為這是“為臺灣學(xué)界爭光”,且消息公布后,“有很多同事都恭喜我,這是臺北故宮的榮耀,有這么多政治解讀我也沒辦法”。
馮明珠強調(diào),她在博物館服務(wù)有30多年,“有任何博物館找我去當(dāng)顧問我都愿意”,受聘擔(dān)任北京故宮研究所顧問,她認(rèn)為沒有違法,“如果我違法,我就辭,如果我沒有違法,為什么要這樣做”。但對于民進黨如此的羞辱,馮明珠表示“不覺委屈”,她認(rèn)為“臺灣社會不可理喻”。
對于此事,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表示,故宮是兩岸共同文化資產(chǎn),文化交流只要不牽涉機密,馮明珠當(dāng)北京故宮顧問不違反法律,不要要求這么高。
(編輯:安樂 劉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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