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月中旬的一天,上午9點左右,家住奉賢南橋的一位18歲男青年沈言報警說,自己和母親遭到了生命威脅。
民警火速趕到現(xiàn)場。原來,威脅沈言的人,是他的父親沈京。沈京和前妻蔣見音早已離婚,兒子跟著前妻生活,他去前妻家里就是一個目的,討錢。
沈京當(dāng)天就被公安機關(guān)帶走,其實他的前妻蔣見音早就知道他走投無路,會來找自己要錢。
原來之前還有一位男子報過警,這名男子叫孫宗凱,而且孫宗凱還與蔣見音接觸過。
孫宗凱,三十五六歲的樣子,是一名外來務(wù)工人員,他和妻子每天起早貪黑做著餐飲類的工作,為了能讓女兒上到好的學(xué)校,他急需買一間房,但要足夠便宜,這樣才能使他多年的積蓄承擔(dān)得起首付款。
經(jīng)人介紹,孫宗凱鎖定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多層單元房,在比較同一地區(qū)相同面積房屋售價之后,這套開價190萬的房子讓孫宗凱十分感興趣。因為它比同區(qū)域同類型的房子足足便宜了六七十萬,但是這套房子屬于動遷房,暫時沒有產(chǎn)證。
而帶孫宗凱看房的不是別人,就是沈京,沈京號稱自己是房主,動遷協(xié)議上赫然寫著他與兒子沈言的名字。
孫宗凱被房子和低廉的房價深深吸引,決定冒一次險。他與沈京簽訂了房屋買賣居間協(xié)議,并付了40萬的首付款給沈京,雙方也約定了交房的日期。值得注意的是,簽合同的當(dāng)天,沈京的兒子沈言也是到達現(xiàn)場來簽字的。
可讓孫宗凱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到了交房的日子他卻怎么也找不到沈京,房里的租客告訴孫宗凱他們的租金是打到沈京的前妻蔣見音賬戶上的,但是租客也認(rèn)識沈京,當(dāng)時看房沒有說破。孫宗凱心里打起了鼓,于是聯(lián)系了蔣見音問兒子沈言是否真的來簽過字,蔣見音拿出兒子沈言的照片,孫宗凱徹底懵了,原來當(dāng)天跟著沈京來簽協(xié)議的并非沈言,而是冒名頂替的18歲男青年竺云朝。
而此時的沈京已經(jīng)去澳門將孫宗凱40萬的首付款輸了個精光,回來后走投無路的他想到前妻的新家逼迫借錢,于是有了開頭的那一段。因為蔣見音為了孫宗凱的事情與孫宗凱和警方都有接觸,此番前夫來家里騷擾早有了心理準(zhǔn)備,于是馬上通知了警方,警方收網(wǎng)抓住了沈京。
原來孫宗凱看的動遷房是真,動遷協(xié)議里沈京和兒子沈言的名字也是真,但是之后2009年的時候沈京與蔣見音離婚,沈京將自己的房屋份額給了蔣見音。
顯然竺云朝扮演了沈京的兒子沈言在協(xié)議上簽了字,兩人一起鋃鐺入獄。
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一,被告人沈京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二,被告人竺云朝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看看新聞Knews記者:王雪 唐春源 編輯:夏定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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